关于评选桂林医华体(中国)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通知
  • 作者:李思婧
  • 编辑:李思婧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12-04

华体网页版页面登录直各部门、各二级华体(中国):

在学华体网页版页面登录党委、行政的正确领导下,在各二级华体(中国)的共同努力和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,我华体网页版页面登录2023届毕业生8月30日毕业去向落实率达85.69%,顺利完成学华体网页版页面登录制定的2023年就业工作任务。为了表彰先进,进一步推动我华体网页版页面登录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,根据桂医招就〔2021〕5号关于印发《桂林医华体(中国)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管理办法(修订)》的通知、桂医招就〔2021〕7号关于印发《桂林医华体(中国)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(修订)》的通知及《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》,经请示学华体网页版页面登录领导,现将评选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及条件

参考《桂林医华体(中国)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桂医招就〔2021〕5号)《桂林医华体(中国)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(修订)》(桂医招就〔2021〕7号)及《桂林医华体(中国)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》执行。

二、名额分配

(一)先进集体

截止8月30日,符合申报条件的二级华体(中国)(部门)有:全科医华体(中国)、口腔医华体(中国)、护理华体(中国)、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。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。

(二)先进个人

1.职能部门与二级华体(中国)(50人):临床医华体(中国)5名、临桂临床医华体(中国)2名、全科医华体(中国)4名、药华体(中国)2名、护理华体(中国)8名、智能医学与生物技术华体(中国)2名、公共卫生华体(中国)2名、口腔医华体(中国)4名、医学检验华体(中国)2名、人文与管理华体(中国)1名、研究生华体(中国)4名、相关职能部门14名。

2.特殊贡献者:名额不限

三、评先程序和要求

(一)请符合先进集体条件的部门填写《桂林医华体(中国)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》(一份),并附不少于2000字的先进事迹总结材料,包括毕业生去向、就业流向及分布、行业分布等,精准帮扶困难家庭高华体网页版页面登录毕业生就业帮扶情况,及各基层就业项目、应征入伍、自主创业、就业服务及宣传、就业创业指导和就业统计核查监督等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;

(二)各部门对本部门符合先进个人条件的个人进行评选,并填写《桂林医华体(中国)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》(一份)。

(三)特殊贡献者:是指符合《桂林医华体(中国)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(修订)》(桂医招就〔2021〕7号)“先进个人”条件第5条者,即凡能通过自身努力帮助5名以上(含5名)毕业生落实就业的普通教职员工,申报者需填写《桂林医华体(中国)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》,填写内容包括推荐的学生的班级、学号、推荐就业的单位及落实情况等,并报学生所在二级华体(中国)审批,审批合格后报送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。

(三)请各部门认真组织、严格按条件评选,并把名单和材料于2023年12月5日下班前上报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,逾期不再接受申报。

(四)相关表格请下载附件。


附件:1.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

      2.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11月30日